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法规 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效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云南省陆良县纪委监委深入查找案发单位政治生态、权力运行、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行业领域问题系统治理。图为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干部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前组织进行讨论研判。张鹏俊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加强类案分析,找出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深化改革、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是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方法。
6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同步施行。本次修改的监察法实施条例,充实监察建议等制度,对提出监察建议的情形予以具体列举,健全督办机制,相应地在监察程序一章中充实监察建议书内容、明确监察建议工作要求,增强监察处置的刚性约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促进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
加强专业学习,树牢法治理念,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监督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监察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把握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其中充实监察建议制度等内容,树牢法治理念,提高专业能力,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
6月9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举办纪法知识辅导讲座,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作讲解;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委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相关业务部门及各专题小组强化学习,全面理解、系统把握修法修规要求;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将监察建议等内容作为重点,班子成员带头交流学习体会,深入分析当前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方面的不足,结合最新要求提出落实举措。
“学习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狠抓纪检监察建议质量。”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在查办邗江区委原常委、扬州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叶华生案件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充分发挥其源头治理的作用。
据了解,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在案件查办之初就成立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小组,跟踪掌握案件所有违纪违法事实,分析案件暴露出的有关单位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与涉案人员开展谈话,进一步厘清腐败滋生的土壤是什么、条件有哪些、原因在哪里,为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奠定坚实基础;到案发单位实地调研,了解案发单位的政治生态、发展现状等“活”情况,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指出问题精准、提出建议可行;召开以案促改专题反思会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在会上同步送达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围绕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一体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以学促干,增强实效。河南省南阳市纪委监委明确,在每份纪检监察建议形成送审稿、正式下发前,由案件承办部门与相关综合部门进行评审把关,围绕建议书制发的必要性、规范性共同会商、精准把关,力求纪检监察建议靶向发力、务实管用。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全流程闭环式推进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实施细则,提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制发建议文书前应当与被建议党组织、单位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必要时,可以邀请专家参与论证,吸收各方面意见,切实提高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精准性”。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充分利用留置对象忏悔书、政治生态评价书、所在单位行业改革发展建议书等材料,多层面、多维度剖析腐败成因,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系统观念,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
“今天邀请区卫健委来参加监察建议制发的会商,请就加强医疗系统对外合作事项管理,从医疗服务的专业角度提一些意见建议。”此前,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与区卫健委进行会商,共同分析案件暴露的深层次问题,从决策审批、效果评价等方面研究讨论整改建议。
一周后,一份关于加强医疗系统对外合作事项管理的监察建议下发给案发单位,在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跟踪监督整改过程中,区卫健委同步加强行业指导,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实现了责任协同联动,推动监察建议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监察机关在研究提出监察建议过程中,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加强分析研判,保证监察建议质量。监察机关可以采取专题调研、部门会商、征求特约监察员等有关人员意见,以及与被建议单位或者其他有关方面沟通等方式,提高监察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
“多了一道征求意见前置环节,我们可以及时沟通反映,推动纪检监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7月30日上午,湖北省谷城县城关镇收到了来自该县纪委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征求意见稿,镇纪委书记王采军不由这样感慨。此前,该镇某社区原党委书记李某某被立案审查调查。针对案件暴露的系统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围绕责任、制度、监督、教育等维度深入剖析问题,拟对该镇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同时,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同一行业、系统、区域相关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案件,监察机关应当加强类案分析,深入挖掘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综合性改进工作的意见或者监察建议。
河南省桐柏县地处淮河源头,是河南省25个重点林业县之一。2023年以来,该县严肃查处骗取新造林补贴款系列案件,立案35件,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人。“我们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新造林补贴款在发放过程中存在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漏洞不补、后患无穷。”办案人员介绍。
桐柏县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谋划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先后向县林业局及多个涉及问题的乡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县林业局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工作规范等制度,从源头治理林业系统腐败乱象,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守护淮河源头绿水青山的积极性、参与度显著提升。
完善闭环管理,防止“一发了之”,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开方”,抓好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方能“祛病”。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跟踪了解监察建议的采纳情况,指导、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推动监察建议落实到位。
海南省澄迈县纪委监委牢牢牵住整改主体责任“牛鼻子”,特别是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约谈提醒、专题部署持续传导压力;运用“监督一张网”平台,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发起线上办件,明确责任时限,构建线上线下全流程跟踪督办机制,严防“纸面整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纪委监委构建全链条工作机制,通过台账管理、电话提醒、专项检查等方式全过程督办,推行常态化评估问效机制,压实被建议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吉林省和龙市纪委监委压实整改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整改单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把握整改时限,并通过列席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调研走访、听取汇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办回访,适时调度整改进度并帮助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问题整改监督闭环,保障整改质效。
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监督利器,必须坚持严肃性、提升规范性、彰显权威性。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质量评查等方式,查找堵点难点、明确整改方向,助力纪检监察建议提质增效。
上海市崇明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建议书包含的具体内容以及统一的格式规范,并明确起草、送审、送达、抄送、备案、监督落实和立卷归档等工作要求,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运用的精准性、专业性、规范性。定期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整改分析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质量评估,对文书的规范性、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及整改落实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纪检监察建议运用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内容等,推动纪检监察建议更好发挥效果。
“这28份纪检监察建议书中,有3份被认定为未完成整改任务,建议评查组组长对上述被建议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近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对此前开展纪检监察建议执行后评估工作进行复盘总结。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效,昌江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后评估机制”,制定《昌江县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成效评估办法(试行)》,通过科学设置评查体系,逐项对整改落实情况全面“体检”。
江苏省泰兴市纪委监委持续构建整改监督评估全链条机制。在整改阶段,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围绕被建议单位整改时间表做细做实跟进监督、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纠正;整改后,聚焦问题整改是否彻底、建章立制是否到位、警示教育是否经常等,对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做好分类指导和跟踪督办,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对评估整改不到位的重点监督、持续跟踪,对评估整改到位的不定期开展回访监督,防止出现“过关”后懈怠松劲等问题,确保整改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