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5 日,舜宇光学科技 (集团) 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股份代号:2382.HK,下称 “舜宇光学”)发布内幕消息公告,宣布为促进车载相关光学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正考虑分拆该业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 “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
根据公告,此次拟分拆的业务(下称 “分拆业务”)为车载相关光学业务,主要提供以车辆为核心应用领域的广泛先进光学产品,包括车载镜头及车载模组等,相关业务将通过宁波舜宇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分拆公司”)运营。分拆公司目前为舜宇光学的附属公司,若建议分拆得以落实,分拆公司将继续保持附属公司地位,舜宇光学将在其账目内合并分拆公司的财务业绩。
公告显示,此次建议分拆构成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所指的分拆,且可能构成上市规则第 14 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2025 年 11 月 7 日,舜宇光学已根据第 15 项应用指引向联交所递交有关建议分拆的分拆及独立上市提案,截至公告日期,该等文件仍待联交所审议,建议分拆须符合第 15 项应用指引及上市规则其他相关规定。
舜宇光学在公告中表示,建议分拆具有商业利益并符合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告是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公司将在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刊发进一步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特别提示,建议分拆须视乎多项因素而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董事会及公司股东的最终决定(如有必要)、市况及其他适用考虑因素。目前并无保证建议分拆将会落实或何时落实,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截至公告日期,舜宇光学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錟炯先生、王文杰先生及倪文军先生;非执行董事王文鉴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冯华君先生、陈刚先生及汤蕙仪女士,本次公告由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王錟炯代表公司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