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稀有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裁张喜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喜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及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志新先生为公司总裁。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张喜刚董事、总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6年1月9日2028年1月24日工作变动否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张喜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后续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张喜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志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志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审查,未发现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志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特此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日

附件:

陈志新,男,1969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广州钢铁股份公司计划经营处科员、科长;广州钢铁集团公司策划部部长助理兼计划统计科科长、策划部副部长、企划部副部长;广钢集团广州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广钢集团广州珠江铜厂有限公司总经理、书记;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监;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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